第2种观点: 100万连带责任要判100万的债务。连带债务的债务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所以债权人可以主张连带债务人承担该100万的债务。但连带债务人实际承担债务超过自己份额的,有权就超出部分在其他连带债务人未履行的份额范围内向其追偿。连带债务人之间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连带责任的八种情形是什么:1、因保证而承担的连带责任;2、合伙中的连带责任;3、因代理而承担连带责任;4、因共同侵权而承担的连带责任;5、因共同债务而承担的连带责任;6、因产品不合格造成损害,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承担的连带责任;7、因出借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或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而承担连带责任;8、企业法人分立后对原有债务的承担以及开办企业有过错而产生的连带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 债权人为二人以上,部分或者全部债权人均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为连带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的,为连带债务。连带债权或者连带债务,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1、根据各自的过错来进行责任确定;2、根据事情的原因力进行比较;3、平均分担赔偿数额;4、连带责任是违反法律义务所承担的民事责任。这种法律义务首先是合同法上的义务,即给付义务,表现为作为。合同法上的义务可以是合同当事人的约定(如约定的连带保证责任),也可以是对合同当事利义务的法定(如法定的合伙人对合伙债务的连带责任)。其次是侵权法上的义务,即不得侵害他人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义务,一般是表现为不作为(如共同侵权的连带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五条 赔偿权利人起诉部分共同侵权人的,人民应当追加其他共同侵权人作为共同被告。赔偿权利人在诉讼中放弃对部分共同侵权人的诉讼请求的,其他共同侵权人对被放弃诉讼请求的被告应当承担的赔偿份额不承担连带责任。
第1种观点: 100万连带责任要判100万的债务。连带债务的债务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所以债权人可以主张连带债务人承担该100万的债务。但连带债务人实际承担债务超过自己份额的,有权就超出部分在其他连带债务人未履行的份额范围内向其追偿。连带债务人之间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连带责任的八种情形是什么:1、因保证而承担的连带责任;2、合伙中的连带责任;3、因代理而承担连带责任;4、因共同侵权而承担的连带责任;5、因共同债务而承担的连带责任;6、因产品不合格造成损害,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承担的连带责任;7、因出借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或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而承担连带责任;8、企业法人分立后对原有债务的承担以及开办企业有过错而产生的连带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 债权人为二人以上,部分或者全部债权人均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为连带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的,为连带债务。连带债权或者连带债务,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 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判断70万连带责任赔多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 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100万连带责任要判多少年根据实际而定,属于民事经济纠纷的不存在判刑的,如果是经济犯罪的,可以根据实际的犯罪罪名而定。连带责任亦称“连带债务”。“民事责任”的一种。指数个债务人就同一债务各负全部给付的一种责任形式。即债权人可对债务人中的一人,数人或全体,同时或先后请求全部或部分给付的一种债务形式。如合伙债务的债权人,对于合伙成员的一人、数人或全体,均可请求其同时或先后,部分或全部地清偿合伙债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第六百八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二)人民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第1种观点: 100万连带责任要判100万的债务。连带债务的债务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所以债权人可以主张连带债务人承担该100万的债务。但连带债务人实际承担债务超过自己份额的,有权就超出部分在其他连带债务人未履行的份额范围内向其追偿。连带债务人之间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连带责任的八种情形是什么:1、因保证而承担的连带责任;2、合伙中的连带责任;3、因代理而承担连带责任;4、因共同侵权而承担的连带责任;5、因共同债务而承担的连带责任;6、因产品不合格造成损害,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承担的连带责任;7、因出借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或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而承担连带责任;8、企业法人分立后对原有债务的承担以及开办企业有过错而产生的连带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 债权人为二人以上,部分或者全部债权人均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为连带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的,为连带债务。连带债权或者连带债务,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第2种观点: 20万连带责任一般要判20万。按照我国现有法律规定20万担保人连带责任如果担保的债务人没有还钱,那承担的就是20万,如果债务人已经还了一部分钱,那剩下的就是担保人来承担,比如债务人借款20万,已经还了10,债务人目前无钱可还,那债权人追求到连带担保人时,担保人就得还10万元,担保人替债务人还款后,可对还款的钱要求债务人还款,并可起诉到人民。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100万连带责任要判多少年根据实际而定,属于民事经济纠纷的不存在判刑的,如果是经济犯罪的,可以根据实际的犯罪罪名而定。连带责任亦称“连带债务”。“民事责任”的一种。指数个债务人就同一债务各负全部给付的一种责任形式。即债权人可对债务人中的一人,数人或全体,同时或先后请求全部或部分给付的一种债务形式。如合伙债务的债权人,对于合伙成员的一人、数人或全体,均可请求其同时或先后,部分或全部地清偿合伙债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第六百八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二)人民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第1种观点: 100万连带责任要判100万的债务。连带债务的债务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所以债权人可以主张连带债务人承担该100万的债务。但连带债务人实际承担债务超过自己份额的,有权就超出部分在其他连带债务人未履行的份额范围内向其追偿。连带债务人之间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连带责任的八种情形是什么:1、因保证而承担的连带责任;2、合伙中的连带责任;3、因代理而承担连带责任;4、因共同侵权而承担的连带责任;5、因共同债务而承担的连带责任;6、因产品不合格造成损害,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承担的连带责任;7、因出借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或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而承担连带责任;8、企业法人分立后对原有债务的承担以及开办企业有过错而产生的连带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 债权人为二人以上,部分或者全部债权人均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为连带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的,为连带债务。连带债权或者连带债务,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第2种观点: 20万连带责任一般要判20万。按照我国现有法律规定20万担保人连带责任如果担保的债务人没有还钱,那承担的就是20万,如果债务人已经还了一部分钱,那剩下的就是担保人来承担,比如债务人借款20万,已经还了10,债务人目前无钱可还,那债权人追求到连带担保人时,担保人就得还10万元,担保人替债务人还款后,可对还款的钱要求债务人还款,并可起诉到人民。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100万连带责任要判多少年根据实际而定,属于民事经济纠纷的不存在判刑的,如果是经济犯罪的,可以根据实际的犯罪罪名而定。连带责任亦称“连带债务”。“民事责任”的一种。指数个债务人就同一债务各负全部给付的一种责任形式。即债权人可对债务人中的一人,数人或全体,同时或先后请求全部或部分给付的一种债务形式。如合伙债务的债权人,对于合伙成员的一人、数人或全体,均可请求其同时或先后,部分或全部地清偿合伙债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第六百八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二)人民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