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闻情感网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工作日不能饮酒的标准?

工作日不能饮酒的标准?

来源:软闻情感网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周五晚上喝酒并不能算作是工作日饮酒,如果是周五中午的午间喝酒,耽误工作的,那么就算工作日饮酒。法律依据:《河南省纪委河南组织部河南省监察厅关于严禁机关工作人员影响公务和形象饮酒行为的》 第二条 第一款 机关工作人员饮酒活动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不准工作时间和工作日午间饮酒(重大庆典、重要对省外公务接待活动等除外)。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一般岗位职工正常上班期间中午,特殊岗位职工(指实行综合工时的单位)值班期间全天,一律不得饮酒。如有违反,发现一次罚款100元,通报批评;发现第二次罚款200元,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屡教不改者,逐次加重处罚。2、执行上班期间不饮酒的规定,各级负责人既要带头遵守,又要严格管理本单位职工,对单位职工隐情的要追究直接领导的责任。3、遇有特殊情况(指华北局、市级单位以上来客)需要陪客,应事先由经理、批示。4、办公室要随时检查并督导各单位执行此规定,严肃纪律,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在单位内部逐步养成良好的风气。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十二条 公务员的义务包括忠于职守,勤勉尽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等。很显然,如果公务人员在公务过程中(包括中午)饮酒,就可能因酒误事,可能因酒与前来办事的行政相对人发生冲突,可能因酒影响公务员本身及的形象。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工作日午间饮酒属于违反规定。法律依据:《中国党纪律处分条例》 党员干部工作日午间饮酒,影响党政机关正常工作效率,损害党和的形象,危害较大。为深入贯彻落实规定精神,对工作日午间饮酒,一般将其认定为违反工作纪律,给予政纪处分。《关于严禁机关工作人员影响公务和形象饮酒行为的暂行规定》 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情节较轻的,按照管理权限,由有关机关和单位进行批评教育或给予组织处理。情节严重并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党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显示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