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支、弹药、爆炸物罪,是指违反国家有关支、弹药、爆炸物的管理规定,未经批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支、弹药、爆炸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特 征
1、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支、弹药、爆炸物的管理制度;
2、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支、弹药、爆炸物的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