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异动管理制度
(试行)
总则
1.1 为了完善人事管理流程,加强人事管理,促进公司队伍建设,依照国家和济南市关于劳动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2 公司管理以人为本,强调尊重人格、维护人格尊严,重视沟通和理解,力求通过强化人事管理,提高职员素质,建立起和谐、团结、共同进取的良好人际关系,推动公司事业稳步发展。
第二条 生效程序
2.1 员工异动管理制度由集团人力资源部依据国家有关法令规定,结合集团现阶段的发展情况、战略目标、公司文化等制定。报总裁审批通过后生效。
第三条 范围及内容
3.1 公司员工管理,除遵照有关法令外,悉依本制度办理。
3.2 员工异动管理制度面向集团所有在职员工,适用员工在集团不同的发展阶段。
3.3 本制度包括招聘管理、入职管理、转正管理、人员调动管理、离职管理等五项内容。
第四条 管理权限
4.1 对集团直属各部门员工异动,按照程序由本人或部门提出申请,人力资源部审核报批。
4.2 分公司的员工异动须报集团人力资源部按程序逐级报批。
4.3 子公司员工异动由子公司参照集团的员工管理规定制定子公司的《员工异动管理办法》,集团总裁批准并由人力资源部备案后执行。
第五条 修订程序
5.1 执行过程中,根据集团不同阶段发展要求,人力资源部及时予以修改,逐级报批。
招聘管理
1.1 为了适应集团不断发展壮大的需要,及时为公司提供各种所需人才,坚持任人唯贤、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原则,实现集团人力的合理配置.
2.1 集团招聘录用员工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对集团内符合招聘职位要求及表现卓越的合适员工,将优先给予选拔、晋升。其次再考虑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2.2 所有应聘者机会均等。不因应聘者的性别、民族、宗教信仰和推荐人不同而给予不同的考虑。
3.1 招聘工作应根据每年《年度人员编制计划》进行。《年度人员编制计划》由总裁会批准,计划外招聘应提出具体招聘理由,经集团总裁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四条 审批权限
4.1 集团的临时用工、实习学生的招聘申请由用人部门提出,人力资源部审核,行政总监签批。
4.2 编制内集团员工、分公司主管及以上岗位人员的招聘申请由用人部门/单位提出,由集团人力资源部、行政总监审核,总裁签批。
4.3 计划外用人和编制内子公司的经理、人力资源和财务负责人的招聘申请由用人部门/单位提出,由集团总裁批准。
第五条 招聘流程
5.1 需求申请:
5.1.1 用人部门拟增减人员时要根据年度用人计划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填写《部门用人申请单》,注明所需人员职责范围、数量、增减理由及要求到岗时间,提交人力资源部门审核。
5.1.2 人力资源部参照集团组织架构设置及本年度人员编制对各部门人员需求状况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可向总裁提交招聘计划书,总裁签批后即可组织执行招聘工作。
5.1.3 各部门/单位提交的计划外人员需求,人力资源部将在初审后上报至总裁进行审批,总裁审批通过后方可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招聘。
5.1.4提交计划外人员需求的部门如因增加人员而出现费用预算超支,部门经理承担部分责任。
5.2 招聘形式及发布招聘信息
5.2.1集团的招聘形式为社会公开招聘及内部招聘两种。招聘人才既看学历、资历,更注 重个人品格、实际经验和工作成绩。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考虑录用内部人员。
5.2.2 集团人员招聘工作以网上招聘为主,当集团规模扩张、人员缺口较大时,可通过人才市场、报纸广告、校园招聘等方式进行招聘。
5.2.3 集团对于高级管理人才等部分特殊岗位的招募,将根据需要通过猎头、中介等渠道获得。
5.2.4 人力资源部根据招聘岗位类型、数量,通过经济、有效的招聘渠道发布招聘信息。
5.3 面试及录用程序
5.3.1 面试
5.3.1.1 应聘者首先如实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
5.3.1.2 人力资源部与求职者进行面谈即初试,如有需要,可由用人部门主管协助。主要考核求职者教育情况、工作及培训经历、表达能力、性格特征等基本素质,按照岗位需求1:3的比例确定参加复试的人选。
5.3.1.3 人力资源部安排用人部门经理负责复试,主要考核求职者业务技能、专业素质、以及对于岗位的适应度。
5.3.1.4 视招聘岗位情况,人力资源部决定是否安排第三次面谈,由总裁负责,主要考核求职者的工作风格、对企业文化认同程度。
5.3.1.5 初试、复试阶段,面试者都要认真填写《员工面试/录用评价表》,对求职者的情况按照表格要求客观反映,作为最终录用与否的评判依据。
5.3.2 录用
5.3.2.1 用人部门将录用结果告知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岗位说明书与求职者确认薪资、待遇。
5.3.2.2 申报《新员工试用申请表》,集团临时用工、实习学生的录用由人力资源部审核后报行政总监签批。
5.3.2.3 集团总部其它人员、分公司主管及以上人员、子公司总经理及人力资源和财务负责人的录用由集团总裁签批;
5.2.3.4 分公司其他人员的录用由分公司经理签批,在批准后三个工作日内上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备案。
5.2.3.6 拟试用人员经批准录用后,人力资源部负责通知其到岗上班。
5.2.3.7 所有新入职员工均有2-6个月试用期,因考核成绩优秀、或者工作需要免除、延长或缩短试用期,的按员工录用审批权限批准。
5.2.3.8 实习学生发放基本生活费(午餐补贴)。
第五条 资料保存
5.5.1 招聘阶段产生的应聘人员个人资料(包括《应聘人员登记表》、个人简历以及相关证件复印件明等),在遵循保密原则、尊重个人隐私的前提下,妥善分类保存。
5.5.2 合格录用人员资料存放在集团试用期人员档案盒;不合格人员资料放置在淘汰人员档案袋;个人能力优秀但暂无相应岗位提供的人员资料放于储备人员档案盒;
5.5.3 储备人员档案盒内人员资料视用人情况予以举荐或淘汰,淘汰人员档案袋内资料2个月后销毁。
附表:《部门用人申请单》、《应聘人员登记表》
《员工面试/录用评价表》、《员工试用申请表》
流程图:
每月1—5日,用人部门填写《部门用人申请表》,申报用人计划
外部选聘:
人力资源部根据职位情况可安排笔试,填写《面试评价表》
通过者由部门经理进行第二轮面试,填写《面试评价表》
根据岗位重要程度,有人力资源部对应聘者进行背景调查
申报批准,人力资源部组织招聘
在公司内部登出招聘信息,在公司内部招聘
专业职位由部门筛选简历,由部门主管人员做第一轮面试
重要岗位人员由人力资源部组织进行心理、技能测评
未通过者进入人才库分类存档
人力资源部与各部门协作定期进行职位需求分析
绘制组织结构图,为各职位做工作说明,制定本年度公司人员编制计划
应聘人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人力资源部对应聘者进行初步了解
重要岗位人员由总裁进行第三轮面试,填写《面试评价表》
常规职位由人力资源部筛选简历,并进行第一轮面试
人力资源部与个人谈定薪酬、职级,
申报《新员工试用申请表》按权限向上审批。
1.1 将新员工导入现有的组织结构和集团文化氛围之中。员工被录用初期通常是最重要的时期,正是在这个时期员工形成了工作态度、工作习惯,并为将来的工作效率打下基础;
1.2 向新员工介绍其工作内容、工作环境及相关同事,使其消除对新环境的陌生感,尽快进入工作状态;
1.3 在试用期内对新员工工作的跟进与评估,为转正提供依据。
2.1 加强员工试用期间考核
2.2 控制试用期间员工的流动率
3.1 办理入职手续
3.1.1 被聘用员工持《入职通知单》到人力资源部报到,携带身份证、学历证及其它有效证件原件交人力资源审查其真实有效性,并出具与原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3.1.2 人力资源部在新员工入职当天发放:《新员工入职手册》、员工工作牌、有关制度文件。
3.1.3 新员工入职一周内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结果正常的,转正后体检费用由人力资源部核准申报。体检不合格的,停止试用。
3.2介绍新员工
3.2.1 入职当天由人力资源部将新员工介绍给用人部门,并介绍集团、部门主要负责人等。
3.2.2 由直接主管向新员工介绍其岗位职责与工作说明。
3.2.3 部门经理应在例会上向大家介绍新员工并表示欢迎。
3.3培训
3.3.1 根据当月新员工入职情况,人力资源部定期组织员工入司培训。
3.3.2 由人力资源部定期组织新员工入司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公司文化、公司规章制度等,并将培训成绩记入档案。培训成绩作为转正考核项目之一,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办理转正。
3.4考核
3.4.1新员工入职每个月末由所在部门提交《试用员工考核表》,由人力资源部与其进行面谈。内容:主要了解其直接经理对其工作的评价;新员工对工作、直接经理、公司等各方面的看法。
4.1 建立试用人员档案,如果试用期间离职,档案保存3个月。
4.2 应届大中专院校学生签订就业协议后,可将人事档案、户口关系转入。
附表:《入职通知单》、《试用员工考核表》、《员工人事资料登记表》
新员工持《入职通知单》到人力资源部报到,提供证件原件交人事人员审核。并与一周内进行体检
人力资源部帮新员工熟悉环境
介绍新员工部门同事、直接上级介绍其岗位职责
新员工接受公司入司培训及公司基础类其它培训,培训考核作为转正依据存档。
人力资源主管负责考核面谈,谈话记录保存。
转正评估
填写《员工人事资料登记表》,出具与原单位终止合同证明
部门经理在例会上介绍员工,表示欢迎,并与每月月末提交该员工当月《试用员工考核表》
转正管理
1.1 转正是对员工的一次工作评估的机会,也是集团优化人员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1 转正对员工来说是一种肯定与认可,转正考核流程的良好实施,可以为员工提供一次重新认识自己及工作的机会,帮助员工自我提高。
第二条 转正原则
2.1 人员转正需符合岗位工作要求,适合集团发展需要。
第三条 转正形式
3.1 根据用工形式分(固定岗位的)长期用工和(周期性)临时用工两种,签订不同的劳动合同。
4.1 转正手续
4.1.1 试用期结束前一周,人力资源部审查员工考核记录,通知待转正员工上交员工工作总结。
4.1.2 待转正员工填写《试用员工转正申请表》,后附《试用员工考核表》及历次培训考评记录,正式向上级主管提出转正申请,部门签署意见后,提交人力资源部审核报批。
4.1.3 人力资源部主管结合工作总结、工作表现,与待转正员工进行转正谈话。
4.1.3.1 转正谈话由人力资源部主管负责,如有需要,可请其他人员协助,完成以下内容:
4.1.3.1.1 审查转正手续及人事档案是否真实、完整;
4.1.3.1.2 确定转正岗位及岗位薪酬;
4.1.3.1.3 展望员工发展空间、员工职涯规划;
4.1.4 人力资源部审核报批,签批后由行政部发文通告;
4.1.5 人力资源部为新转正员工提供转正培训、岗位技能培训,培训成绩作为岗位达标考核、晋升的依据;
4.1.6 发布员工转正公告。
4.2签订《劳动合同》
4.2.1 转正后一周内,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前提下,由人力资源部办理正式员工《劳动合同》签订的相关手续。
4.2.2 不同岗位、职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不同。
4.2.2.1 员工岗位根据岗位重要程度不同首签期限:1-3年;主管2-3年;中层以上管理岗位3-5年。应届毕业生首签期限为3年。(具体参见劳动合同管理办法)。
4.2.2.2 续签合同期限根据岗位工作状况,自愿协商签订。
4.2.3 公司负责员工转档工作,并支付其任职期间的存档费。
4.2.4 因各种原因离开集团的员工,集团只负责到离职当月的各种保费、公积金、存档费的支付。
4.3社会保险
4.3.1 员工转正后办理社会保险。
4.3.2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员工缴纳、代缴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项社会保险金。
第五条 档案管理
5.1 转正员工档案的建立,档案分部门依入职时间先后编号存放。
5.2 临时用工档案放于《临时用工档案》盒内,依时间先后顺序存放,内附档案索引表一份,妥善保存。
5.3 员工转正后一周内,办理人事档案转入,由人力资源部开具商调函,由该员工返回原单位办理档案转移手续。
5.4 如果员工在规定期限内不能将档案关系转过来,应写出书面申请,报人力资源部批准。
5.5 社会再就业人员档案在济南市槐荫区振兴街劳动保障中心代管,应届毕业生由济南市人才中心代管。
附: 《试用员工转正申请表》
《劳动合同》
《短期用工合同书》
流程图:
试用期结束一周前,人力资源部通知待转正员工上交员工工作总结,填写《试用员工转正申请表》。
试用期未满,要求提前转正的,由部门经理向人力资源部申报,并说明理由。
根据考评记录,人力资源主管负责转正前谈话,就相应内容进行沟通交流
跟进转正后的人事工作,为员工办理调档、保险、福利事宜。
审批通过后,人力资源部办理《劳动合同》相关手续,确定合同期间。
审批不通过,延长其试用期或辞退处理。
人力资源部审批通过后,按程序报批。
人员调动管理
1.1 通过人事调整,合理调配集团的人力资源;
1.2 达到工作和人力资源的最佳匹配,使人尽其才,提高工作绩效和工作满意度;
1.3 调整集团的人际关系和工作关系。
第二条 调动原则
2.1 本着“公平竞争,择优上岗,优化集团人力资源组合”的原则,鼓励合理的内部人才流动。
第三条 调动形式
3.1 员工在聘用期内,对员工的岗位作出下列变动:
3.1.1 外派
根据集团有关规定和所属分支机构的业务需要,由集团派出人选担任分支机构相关职务。
3.1.2 调岗
因机构调整或业务需要,或为符合员工工作能力和发展意向,可安排员工调岗。
3.1.3 借调
因业务上的需要,可把员工借调到其他单位。
3.1.4 待岗
当员工被认为绩效表现及工作能力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需要,经过培训仍无法达到要求时,部门可向人力资源部提出安排其待岗。
第四条 调动程序
4.1 外派
4.1.1 人力资源部或派出部门根据任职要求选派适当人选,填制"人员调动审批表"(附录),并附"职务说明书",报人力资源部审核。
4.1.2 人力资源部根据"职务说明书"的要求,进行审核并提出意见,按人员聘任权限报集团领导批准。
4.1.4 人力资源部向派出部门、派往的分支机构及拟派员工发出"内部调整通知单"。
4.1.5 外派人员按规定办理工作交接,按期到派往的分支机构报到。
4.1.6 派出部门应在外派人员任期满前30天,或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可决定外派调整方案,并报人力资源部。
4.1.7 轮换:集团或派出部门提出新的任职人选,按规定程序办理审批手续。同时,由派出部门根据工作需要,为卸任人员安排工作岗位,并按"员工调整审批程序"办理职务/岗位调整手续。
4.1.8 延长任期: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延长外派任期。
4.2 调岗
4.2.1调岗是指同岗位等级、不同岗位员工流动,表现为部门内部不同岗位调动、集团内部不同部门岗 位调动、集团内部不同下属法人公司之间岗位调动。
4.2.2当集团内部出现岗位空缺时,除考虑内部提升及外部招聘外,亦考虑平级调岗。集团有关部门及员工本人均可提出调岗。
4.2.3 集团提出调岗的,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协调,取得调出与调入部门经理的同意后,填制"人员调动审批表"和 “工作评估表”;员工提出的调岗,应由本人提出书面调岗申请,并报所在部门经理、总监同意后,填写"人员调动审批表"和“工作评估表”。
4.2.4 对员工或者集团提出调岗要求的,人力资源部必须根据员工原岗位工作达标状况和绩效档案,填写“工作评估表”,连同"人员调动审批表",按审批权限逐级签批。
4.2.5 调动通过,人力资源部向员工和有关部门发出"内部调整通知单",办理工作交接手续。
4.2.6 工作交接手续:经原工作部门领导和新工作部门领导及集团领导签字同意,在原部门和相关部门办理完工作交接手续后,持《报到通知书》可到新工作部门上岗。员工调动交接手续须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
4.2.6.1 工作交接手续包括:
4.2.6.2 原掌管工作的内容、进度以及角色;
4.2.6.3 原岗位工作中掌握的集团文件、岗位信息;
4.2.6.4 原岗位工作中使用的办公用品;
4.2.6.5 原岗位工作中的需保密信息的转交;
4.2.7 员工如不符合调动岗位条件,未被批准,人力资源部要做好思想工作,劝其在原工作岗位好好工作。
4.2.8 集团框架下不同法人公司之间内部流动,本着“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在法人公司之间内部流动的员工其薪资福利及各类保险费用一律由用人单位支付。原法人公司可根据需要决定是否保留其员工资格。
4.2.9 由晋升或降职/级引起的岗位变动,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第五条 借调
5.1 员工因工作需要,借调到集团下其他部门、法人公司工作,原工作单位保留其员工资格,用人单位承担该员工的薪资福利及各类保险费用。
5.2 由集团或拟借调单位的管理层提出,由人力资源部同用人部门/法人、调出部门/法人及员工本人协商一致签订《商借人员协议书》。明确员工的借用期限和借用期间的责、权、利。
5.3 人力资源部协同相关部门会签后,按相关程序报批。
5.4 报批通过后,人力资源部向相关部门发出"内部调岗通知单"。
第六条 待岗
6.1待岗应由用人部门以书面形式提出,清楚说明待岗理由,交人力资源部,并按权限进行审批。同时由原用人部门和人力资源部共同协调其工作安排,在两个星期内仍未能上岗的,进入离职工作流程。待岗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