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监督年终个人总结
20xx年动检监督工作在县局和市站、所领导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河北省动物防疫条例》等有关法律和法规。认真开展动物产地检疫、市场检疫、屠宰检疫,抓好动物强免及防疫监督,推动了全县动检、监督工作的开展。20xx年全县产地检疫大中牲畜3.5万头(只)、禽类150万只,屠宰检疫大中动物2.5万(只)、禽类60万只,共检疫出病害猪14头、禽200只、猪肉200公斤全部进行了无害化处理。全年共办理行政执法案件8起,有力地维护了动检工作秩序,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现将我县20xx年动检监督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学习,提高执法队伍素质
利用每月15日例会进行集中培训和学习,培训内容主要是在检疫工作中所涉及到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常用业务知识,通过举办培训班、考试等多种形式增强了检疫人员的法律和业务水平,并使他们认识到检疫执法人的严肃性和重要性,检疫队伍的整体素质较以往有了很大程度的提高,检疫执法逐步程序化、规范化,减少了检疫工作违法、违纪现象。
二、强化防检结合,抓好检疫工作
通过强免工作,建立规模场养殖档案,摸清养殖底数,特别对规模养殖户作为重点管理对象,落实“二三三”监督制度,严格执
行凭免疫标识出具检疫票证,对没有强免的畜禽,检疫人员不准开具检疫证明,并及时进行补免。认真执行报检制度,全县共设立报检点4处,并充分调动村级协防员的各极性,在每村的明显位置公开报检举报电话,设立村级报检点,做到24小时有人值班,随叫随到。达到了产地检疫覆盖率100%,规模饲养场检疫率100%,散养户检疫率95%以上的目标,为我县畜牧养殖业的健康发展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
三、严把屠宰检疫关,确保群众吃上“放心肉”
我县现有屠宰点4个,禽类屠宰场1个,全部派驻专职驻场检疫员实施同步检疫,严把“四关”,并落实屠宰检疫制度,无畜禽标识和检疫证明的动物不准入场屠宰,对检出的染疫动物产品,按规定进行无害化理,有效村绝检疫不合格的动物产品出场上市。定期对屠宰点屠宰设备、污水排入、污物处理和各种兽医卫生制度的建立情况进行检查,不合格的限期整改,从而有效地促进了屠宰检疫工作的进行。
四、强化票证管理,完善内部监督
为了加强票证管理,我县专设票证管理员1名,做到专人管理、专帐登记、专柜保存,建立了完备的领发放手续,交旧领新,严格验收,发现票证使用上失误与标准不符,大头小尾等现象,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使我县的检疫票证管理和使用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县内外各种票证齐全,保证了检疫工作的正常开展。
五、加强宣传,加大兽药整顿力度
全县19个兽药经营门市,全部实行规范管理。《兽药经营许可证》有效持有率达100%。从完善制度入手积极推进各兽药经营门市建立进货记录和销售记录。严厉打击经营假劣兽药等各种不法经营活动。20xx年是全国职业兽医考试的第一年,我所利用多种形式进行宣传,使各诊疗单位都认识到取得执业兽医资格的重要性,并积极参加了考试。同时并按照省、市要求对各门市进行专项整治。全年出动车辆80辆次,人员500余人次针对兽药经营门市进行兽药和兽用生物制品拉网式检查30次,共检查兽药品种1800余种,查出违规经营兽用疫苗4起,没收疫苗35瓶,查处过期失效药品8公斤,人用药品100瓶,清查假劣兽药品种50盒,清查兽药标签说明书5种,全部按法规进行了处理,有利震慑了不法分子的违法经营行为,使我县的兽药和生物制品管理向正规化、科学化和法制化转变。
六、强化执法形象,完善约束机制
为了加强全体检疫人员的形象建设,要求在执法过程中必须亮证执法、着装整齐、用语文明,严禁在执法过程中出现动作粗暴、恶语伤人、辱骂、欧打经营户的现象存在。县局还制定了执法人员“十不准”,有效地规范了执法人员各种行为,为树立广大执法人员的良好形象,奠定了良好基础。为强化检疫人员管理,严格落实市局“六能”要求,在乡镇站实行事业单位改革,实行竞聘上岗,根据工作实绩考核,分级发放、奖优罚劣。县所与4个乡镇站签定了目标管理责任状,对目标任务具体要求严格进行考核监督,确保了乡镇防检站工作机制及防检工作的有效运转。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
执法水平和法律观念仍需加强和提高;办案程序缺少正规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基本法律、法规掌握不熟练、不准确,导致在日常工作中执法出现偏差;检疫经费投入不到位,防检技术、执法监督设备落后,影响了检疫工作的顺利开展。
八、20xx年动检工作谋划
在原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加强对《动物防疫法》的宣传和对《兽药管理条例》的学习及贯彻落实;加强兽药经营部门从业人员的培训,做到依法经营;进一步强化产地检疫、屠宰检疫,检疫率;加强票证管理,强化监督管理;按时完成市所下达的动检工作任务。
卫生监督年终个人总结
根据市卫生监督局关于开展卫生监督专项稽查工作要求,于20xx年9月18日组织相关稽查人员对我所的卫生行政许可、卫生行政处罚和卫生监督员管理情况进行专项稽查。并根据“20xx年卫生监督执法专项稽查总表”内容逐一进行检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卫生监督工作相关制度落实情况
我所成立稽查工作领导小组,副所长主抓监督稽查工作,办公室主任负责举报投诉受理登记及卫生监督员管理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各项卫生监督稽查工作。建有《卫生监督执法责任制》、《卫生监督员管理制度》,制定有《卫生监督员着装管理制度》、《卫生监督员风纪风貌工作检查制度》,每季度检查风纪风貌和着装情况,全体卫生监督员上班时间大部分都能够按要求着装上班,证件使用规范、遵守监督员的各项行为规范。同时,卫生监督员在工作中无吃、拿、卡、要等违规行为。
二、卫生监督投诉举报工作
我所设立了投诉举报电话0317-5487100,制定了《投诉举报调查处理制度》,由办公室负责举报受理工作,由监督科负责调查核实工作,发现有违法行为一经调查核实,均立案查处相关行为。截止目前为止,我所未接到电话投诉举报,对不属于本部门的案件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并及时向举报人做了反馈。
三、卫生行政处罚情况
1、指定专人管理各类行政处罚案件归档管理,并建立了行政处罚卷宗归档管理制度。
2、本着教育为主,惩处为辅的原则,截止目前为止,本年度实施行政处罚0宗。
3、部分现场检查笔录书写不严谨,部分执法文书编号、文号书写有空缺。
四、卫生行政许可情况
卫生行政许可均能够按照《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办理发放《卫生许可证》,各项卫生许可档案按许可类别、许可顺序有序排列,并按规定存档保存。同时存在申请材料缺失等个别情况。
五、卫生监督稽查工作
我所制定了稽查工作计划,对行政许可、风纪风貌、投诉举报、执法文书书写等情况进行内部稽查,均制作了稽查笔录,并做了稽查意见书。
六、存在问题
1、由于我所人员编制少,未设置专门的稽查部门,仅展开内部稽查工作,稽查工作未全面展开。
2、稽查人员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还不够全面。
七、建议
建议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加强对下级单位的业务指导工作,举办稽查工作培训,切实提高稽查人员的业务水平。
卫生监督年终个人总结
近年来,枣庄市高度重视工作,以卫生监督稽查工作为抓手,创新工作方法,强化工作措施,深入开展内部稽查和层级稽查,充分发挥卫生监督稽查规范、指导、督查、评价的作用,积极推进卫生监督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常态化。
一、领导重视,为稽查工作提供人员和物质保证。
该所高度重视卫生监督稽查工作,所领导亲自抓,设立专门科室和人员负责卫生监督稽查工作,配备了数码相机、手提电脑等设备,为稽查工作的开展提供了人员和物质保证。根据稽查工作需要,抽调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业务骨参加稽查工作,同时实行稽查回避制度,提高了卫生监督稽查的技术含量,增强了信服力。
二、建章立制,认真落实执法责任制。
修订完善了《枣庄市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明确了稽查职责、范围和工作程序,增强了卫生监督稽查工作的针对性和操作性。制定完善了《卫生行政许可工作标准》、《枣庄市卫生行政许可岗位责任制》、《卫生行政处罚工作规范》、《枣庄市卫生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行政处罚案件合议办法》、《罚没物品管理办法》等,对许可、处罚的各个环节做了明确、细致的规定,使稽查工作有章可循。建立并严格落实《枣庄市卫生监督所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错案责任追究办法》和《考核评议制度》,年初,所领导与各科室负责人签订了任期目标责任书,各科室与每位科室人员签订个人目标责任书,将任务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到个人,明确了科室和各个执法岗位的职责,做到了权责一致。同时,严格对科室和个人任务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确定考核等次,对考核成绩优秀的科室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三、积极开展日常稽查,规范监督执法行为
一是加强卫生行政处罚稽查,提高办案质量。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卫生行政执法卫生规范》、《山东省卫生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枣庄市卫生行政处罚工作程序》等法律、规章和制度,重点对每件卫生行政处罚案件的主体、事实、证据、程序、法律适用、文书制作等进行指导审查,确保行政处罚的合法、公正和文书制作质量,防止行政复议变更或行政诉讼败诉。同时,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行为,完善了《授权委托书》、《行政处罚审批表》、《行政强制措施审批表》、《陈述申辩复核表》、《减(缓)罚款审批表》等内部文书,保证了处罚程序合法。
二是强化群众投诉举报办理稽查,严厉打击违法行为。修订完善了《枣庄市
卫生监督所举报投诉受理办法》,理顺了办理程序,明确了工作责任。建立群众举报投诉电子档案,链接打印《举报投诉案件受理处理表》、《举报投诉案件交办单》、《举报投诉案件回复单》、《举报投诉案件督办卡》,规范了案件受理、分管所长签批、交办、回复、反馈等流程,使每一流程都有书面记录,进一步明确了责任。为保证群众投诉举报案件办理质量,对上级部门交办和群众重复举报案件的调查取证进行现场稽查,并对案件处理过程跟踪稽查,确保违法行为得到处理。
三是强化卫生行政许可稽查,严把入门关。重点对落实《行政许可法》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许可公示制,以及许可材料、卫生监督员现场审查、许可档案、许可时限等进行稽查,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制作卫生监督稽查意见书,对违反程序、不符合法定条件许可的提出撤销许可建议,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人的过错责任。
此外,采取问卷调查、走访管理相对人、全程跟踪执法活动等方式不定期对卫生监督员风纪风貌、行为规范、廉洁执法情况开展稽查。为此,专门印制了《卫生监督员风纪风貌稽查表》、《日常卫生监督检查稽查表》、卫生监督稽查调查问卷,重点对卫生监督着装、执法主体、卫生监督检查程序和内容、卫生行政执法文书、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和廉洁执法等进行稽查,同时就执法人员工作作风、服务态度等向被稽查单位相关人员进行书面调查,掌握了业务科室执法人员现场执法的水平和效果。
四、对区(市)卫生监督机构开展集中稽查活动。
通过听汇报了解各单位的整体工作,查资料看工作落实,看现场查工作实效,走访相对人调查执法行为,对区(市)卫生监督机构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卫生监督员管理、卫生行政处罚、卫生行政许可、举报投诉受理与处理、卫生监督专项整治和卫生监督稽查等进行全面稽查。稽查中,严格稽查标准,规范稽查程序,强化业务指导,突出稽查工作的技术含量。发现问题现场制作卫生监督稽查笔录,针对普遍性和突出的问题制作了卫生监督稽查意见书,要求各单位认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稽查结果将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五、突出重点,加强重大案件查办和上级安排专项整治活动的稽查。
以对业务科室重大案件查办和上级部门组织开展的专项整治活动进行稽查为切入点,对的着装风纪、执法行为和履职情况进行全面稽查,及时指出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发挥了稽查工作的督导、规范作用。对上级交办的群众举报投诉案件进行全程稽查,重点稽查执法人员调查取证和执法文书的制作,促进举报投诉案件及时、高质量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