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经纪公司与物业公司合作意向书
公司与公司就合作为公寓提供房产中介服务事宜达成如下意向。
一、合作的形式
经过友好协商,双方一致同意由公司作为公司向公寓的业主及租户提供出租出售房屋服务的独家合作公司。
二、合作期限:
自20__年_月_日至20__年_月_日合作期为9年。
三、物业合作的优势
随着北京房地产市场的不断开放、完善、健全。投资于房产项目的投资者将会越来越多,在房地产新老项目、尾房、二手房、出租与承租房屋逐年增加的状况下,房地产各种市场交易空间将会逐年上升。通过物业管理公司向业主提供管家式的服务,拉近关系,增进信任,扩大增殖服务,解决业主关心的涉及各类房产的专项问题,通过物业公司这个窗口宣传有关房地产投资及避免投资风险的相关知识,使业主对经纪公司产生信任感,达到经纪公司在业主心理成为信得过的房地产中介,为投资于房地产的投资者提供优质放心的服务。
通过经纪公司为致力于房地产投资的各界人士提供中介服务可以达到信息获取快、传达快、交流快、提供服务便捷、节约时间、办事效率高的效果。而且咨询性、专业性、沟通性、安全性强比较强,还可以规避风险。这种合作方式对公寓的业主、物业公司、经纪公司都是理想的选择。
四、公司的合作义务
1.具备合法的经营资格和经营资质。
2.配合物业做好公寓的服务工作。
3.做好自身的专业化房地产经济服务工作。
4.遵守物业的各项相关管理规定及相关的服务规范。
5.按时向
6.不从事有害于物业管理公司名誉和业主利益的行为
7.不从事任何违法乱纪和破坏行业规范以及欺诈交易行为。
8.对物业管理公司和业主提供的信息及资料严格保密。
9.不得随意单方面解除合作遵守诚信。
五、公司的合作义务
1.具备合法的经营资格和经营资质。
2.全力支持经纪从事正常的中介服务工作。
3.提供必备的办公场所及必备的办公条件。
4.确保办公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
5.同意经纪公司在公共场所放置宣传资料及宣传牌。
6.将出租出售、承租承售房屋的资源推荐到经纪公司。
7.提供经纪公司对出租出售房屋业主的资料查询。
8.提供领取钥匙和现场看房的一切方便条件。
9.不以任何形式任何借口阻碍经纪工作。
10.不做有害于经纪公司名誉的行为。
11.不得随意单方面解除合作协议遵守诚信。
12.不得在合作期限内进行私下房屋出租和买卖交易。
13.不得在合作期限内同时与其他房地产经纪机构合作。
六、中介服务佣金的计提方法
1.完成房屋租赁业务收取等值于一个月房屋月租金的佣金。
2.完成二手房交易业务收取售房款的0.5%-2.5%的佣金。
3.其他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将另行说明。
七、公司应承担的合作费用
1.电话费。
2.职工餐费。
八、公司应获取的合作收益
1.中旗物业公司每月获得实际收入10%的合作收益。
九、北京
公司是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并经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审定批准成立于20__年_月_日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房地产经纪机构。
公司所涉及到的经营项目有:房屋租赁业务、二手房买卖业务、房屋出租出售代理业务、办理产权过户业务、住房商业贷款业务、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法律法规咨询业务、房地产投资咨询业务、投资分析及策划业务等。目前公司已建立了一整套的完整的管理体系和服务体系。公司的经纪服务已走向成熟和规范。公司的经营理念是:重视人才、依靠团队、规范管理、追求卓越。
公司致力于成为客户最信赖的房地产投资顾问及得力助手,用我们的诚信与务实的工作作风和每一位客户保持持久的伙伴合作关系。我们有信心、有能力凭着我们追求事业的精神,凭着我们全体智远人的智慧与创造性,将公司创办成一个业务人员专业化、经营管理规范化、形象标准统一化、服务业务多样化的一流而又辉煌的企业。
20__年_月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