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生产技术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
1、 在编制年、季、月生产计划时,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组织均衡生产,保障安全工作与生产任务协调一致。对改善劳动条件、预防伤亡事故的项目必须视同生产任务,纳入生产计划优先安排。
2、 在检查生产计划实施情况同时,要检查安全措施项目的执行情况,对施工中重要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的实施工作(如搭拆脚手架、挂安全网等)要纳入计划,列为正式工序,给予时间保证。
3、 坚持按合理施工顺序组织生产,要充分考虑职工的劳逸结合,认真按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
4、 在生产任务与安全保障发生矛盾时,必须优先安排解决安全工作的实施。
5、 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技术及安全操作规程规定,保障施工生产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与实施。
6、 在编制和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的过程中,要在每个环节中贯穿安全技术措施,对确定后的方案,若有变更,应及时组织修订。
7、 检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中安全措施的实施情况,对施工中涉及安全方面的技术性问题,提出解决办法。
8、 对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
9、 对改善劳动条件,减轻笨重体力劳动,消除噪声等方面的治理进行研究解决。
10、 参加伤亡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中技术性问题的调查,分析事故原因,从技术上提出防范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