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法律上并没有对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的期限作出明确规定,但是对提起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时间有相应性规定。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当事人在向卫生行政部门提起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申请时,当事人应该在其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的那天起1年内提出,不要超过时间再去申请。注意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时间,要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中要写清楚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
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 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十二条
医学会应当自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规定提交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的材料。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医学会的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 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医学会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医学会应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