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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企业档案如何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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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我国法律规定,档案是各种历史记录的保存价值,包括文字、图表、声像等形式,涵盖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军事、外事、科技等方面的活动。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档案是指过去和现在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人从事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军事、外事、科技等方面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拓展延伸生产经营中的档案管理及合规要求生产经营中的档案管理是指对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各类档案进行规范、有序的管理和维护的工作。档案管理的合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可靠性;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和流程,明确档案的收集、整理、保存和利用规范;保护档案的安全性和机密性,防止档案的丢失、损坏或泄露;合规地处理档案的归档、借阅、销毁等事务;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如《档案法》等,确保档案管理的合法性和合规性。通过科学规范的档案管理,企业能够更好地保护自身权益,提高工作效率,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结语档案管理是企业生产经营中重要的一环,合规管理是确保档案完整、准确、可靠的关键。建立规范的管理制度和流程,保护档案的安全和机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是档案管理的基本要求。科学规范的档案管理能够有效保护企业权益,提高工作效率,推动可持续发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二条从事档案收集、整理、保护、利用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法。本法所称档案,是指过去和现在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人从事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军事、外事、科技等方面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企业档案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各种形式的文件材料。对国家、社会和企业具有保存价值。企业档案归档范围:1、重要的会议材料,包括会议通知、报告、决议、总结、典型发言、会议记录等;2、公司正式发布与相关单位联系的文件;3、各项工作计划、总结、批复、统计报表及简报;4、公司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合同、协议等文件材料;5、公司员工工资福利文件材料;6、剪报、照片、录音、录像等。反映了公司的重要活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十条 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各类档案馆,是集中管理档案的文化事业机构,负责收集、整理、保管和提供利用各自分管范围内的档案。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根据破产企业档案管理规定,破产企业属产权范畴的档案管理权随档案所有者的变更而转移;其他档案应当移交给行业主管部门管理;无行业主管部门的应当按管理权限移交给企业所在地的综合档案馆代为保管。破产企业职工有接收单位的,其本人档案由接收单位管理;暂无接收单位的,交劳动行政部门代为保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九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确定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负责管理本单位的档案,并对所属单位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国家机关根据档案管理需要,在职责范围内指导本系统的档案业务工作。第十条 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各类档案馆,是集中管理档案的文化事业机构,负责收集、整理、保管和提供利用各自分管范围内的档案。

第2种观点: 国家档案局国家经贸委国家计委关于印发《企业档案管理规定》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生产建设兵团档案局、经贸委、计委:为加强企业档案工作,规范企业档案管理,更好地为企业改革与发展服务,现发布《企业档案管理规定》,请认真贯彻执行。二OO二年十月二十日企业档案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加强企业档案工作,促进档案工作为企业各项工作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下简称《档案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企业档案,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对国家、社会和企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形式的文件材料。第三条企业应遵守《档案法》,依法管理本企业档案,明确管理档案的部门或人员,提高职工档案意识,确保档案完整、准确和安全。第四条企业档案工作接受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管理的企业制定本企业档案管理制度和办法须报国家档案局备案。第五条企业负责档案工作的部门依法履行下列职责:(一)贯彻执行《档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制定本企业文件材料归档和档案保管、利用、鉴定、销毁、移交等有关规章制度;(二)统筹规划并负责本企业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统计和提供利用工作;(三)指导本企业各部门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和归档工作;(四)监督、指导本企业所属机构(含境外机构)的档案工作。第六条企业档案工作人员应当忠于职守,遵纪守法,具有相应的档案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第七条企业各部门负责归档文件材料的收集和整理,并定期交本企业档案部门集中管理。任何人不得拒绝归档。第归档的文件材料应完整、准确、系统。文件书写和载体材料应能耐久保存。文件材料整理符合规范。归档的电子文件,应有相应的纸质文件材料一并归档保存。第九条企业根据有关规定,确定档案保管期限,划定档案密级。第十条企业采取有效措施对档案进行安全保管,并切实加强对知识产权档案和涉及商业秘密档案的管理。第十一条企业对保管期限已满的档案进行鉴定。对确无保存价值的档案登记造册,按有关规定经企业法定代表人批准后进行监销。第十二条企业做好档案统计工作。国有大中型企业应按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填写有关报表。企业认真做好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档案的登记工作。第十三条企业档案现代化应与企业信息化建设同步发展,不断提高档案管理水平。第十四条企业档案部门应积极做好档案的提供利用工作,努力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为企业提供及时、有效的服务。第十五条企业必须为有关部门、司法部门依法执行公务提供真实、准确的档案。第十六条企业提供利用、公布档案,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和其他组织的利益,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第十七条国有企业资产与产权发生变动,应按《国有企业资产与产权变动档案处置办法》做好档案的处置工作。国有企业破产,破产清算组应妥善处置破产企业档案;国有企业分立,档案处置工作由分立后的企业协商办理。第十企业对在企业档案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第十九条企业应当建立档案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不按规定归档而造成文件材料损失的,或对档案进行涂改、抽换、伪造、盗窃、隐匿和擅自销毁而造成档案丢失或损坏的直接责任者,依法进行处理。第二十条本规定由国家档案局负责解释。第二十一条本规定自2002年9月1日起实施。《国营企业档案管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其他有关企业档案工作的规定凡与本规定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

第3种观点: 企业档案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对国家、社会和企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形式的文件材料。企业档案归档范围:1、重要的会议材料,包括会议的通知、报告、决议、总结、典型发言、会议记录等。2、本公司对外的正式发文与有关单位来往的文书。3、本公司的各种工作计划、总结、批复、统计报表及简报。4、本公司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合同、协议书等文件材料。5、本公司职工薪酬福利方面的文件材料。6、本公司的大事记及反映本公司重要活动的剪报、照片、录音、录像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十条 对国家规定的应当立卷归档的材料,必须按照规定,定期向本单位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移交,集中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破产企业档案保存年限破产企业档案保存年限需要分情况。保管期限的划分:分永久、长期、短期三种。永久保存,就是无限期地尽可能长远地保存下去。长期保存,一般是指档案须保存十六年至五十年左右;短期保存,一般是指十五年以下。单位因取消,解散,破产或其他原因而被终止,则在终止或取消注册手续之前形成的会计档案应按照国家档案馆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管理。档案转移流程是什么 档案转移流程:在个人档案转移前,需要有接收单位,如果没有工作单位,就在人才中心开具接收证明,上面写有接收的单位名称和详细的地址,并且有单位的盖章,身份证号码和个人的签名;然后把这个接收证明寄到外地的原来的工作单位。个人的档案资料在原来的外地工作单位,当原单位收到当地的“档案接收证明”后,会把个档案资料和转出证明,一块寄给当地的接收单位,就是人才市场,同时户口要在当地才行;档案邮寄是加密的,需要20天的时间。个人的档案从外地寄回来之后,就会收到个人档案的详细资料和转出证明,同时还有一栏就是接收回执;把这个接收回执有新单位盖章,签字,写明日期,然后邮寄给原来的工作单位;回执由原来的单位收到之后,整个档案的转移程序结束。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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